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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状态:审校 文献类型: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:5

题名/责任者:
伊斯兰和世俗国家:伊斯兰法的未来议定/(美) 阿卜杜拉·艾赫迈德·安那伊姆著 吕耀军, 韩永静, 张红娟译
出版发行项:
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15
ISBN及定价:
978-7-5161-5429-8/CNY68.00
载体形态项:
300页;24cm
其它题名:
伊斯兰法的未来议定
个人责任者:
安那伊姆 (An-Na'im, Abdullahi Ahmed)
个人次要责任者:
吕耀军
个人次要责任者:
韩永静
个人次要责任者:
张红娟
学科主题:
伊斯兰国家-研究
中图法分类号:
D501
一般附注:
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《当代伊斯兰人权理论发展研究》(12XZJ011)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, 得到宁夏大学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资金、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
责任者附注:
阿卜杜拉·艾赫迈德·安那伊姆 (Abdullahi Ahmed An-Na'im) 一生致力于伊斯兰人权研究, 著述颇丰。他被认为是当代伊斯兰人权话语讨论中的领军人物, 对伊斯兰人权理论的发展, 做出了有益探索。
书目附注:
有书目 (第276-298页)
提要文摘附注:
在当代穆斯林的世俗生活中, 伊斯兰法应置于何种地位? 当代著名的穆斯林学者和人权活动家阿布杜拉?艾赫迈德?安那伊姆认为, 通过国家权力强制实施伊斯兰法, 与伊斯兰教所强调的自愿接受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相抵牾。在当代社会政治生活中, 国家应该避免宗教权威的滥用, 国家的政策或立法必须基于公民理性, 以使这种政策或立法对于信仰不同宗教的所有公民都是可能的。通过对伊斯兰教历史传统的回顾, 以及对印度、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亚三个国家的具体分析, 安那伊姆指出, 比起宣称通过所谓的“伊斯兰国家”来实施伊斯兰法的理论, 人权和公民权的观念更契合于伊斯兰教的原则。作者基于对不同社会当中宗教和世俗国家之间关系的深刻反思, 探究和设想了发挥伊斯兰法的一种积极和可持续作用的路径。
使用对象附注:
本书适用于相关研究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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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馆藏地 书刊状态 还书位置
D501/21 Z077421   云冈学学院资料室     可借 云冈学学院资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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